1 不按免疫程序进行接种
免疫接种是预防该病的有效手段,而良好的免疫程序是有效防止该病发生的关键。笔者发现发生兔病毒性出血症病例的养殖户在免疫接种时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1 免疫接种过晚
有的养殖户认为只要种兔免疫好了,不需要再对仔兔进行免疫,因此在繁殖前对母兔进行1~2次免疫接种,仔兔出生后直至3月龄仍未对仔兔进行免疫接种,致使兔群暴发该病。
繁殖前对母兔进行免疫接种,不仅可使母兔产生坚强的免疫力,而且哺乳仔兔可通过吮吸初乳获得免疫球蛋白,使仔兔获得被动免疫,这对保护新生仔兔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这种保护作用是有限的,大约仅能维持一个月左右。当保护期过后,如不及时进行疫苗接种,遇RHD到病毒侵染时,便会造成该病的暴发。
1.2 免疫接种过早
有的养殖户认为免疫接种越早越好,在仔兔出生后一周内便接种疫苗,以后不再进行免疫。这种免疫接种很显然忽略了母源抗体的影响。仔兔从母乳中获得的母源抗体,在保护其不受相关病原侵害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母源抗体会抑制新生仔兔合成重要的特异性抗体,从而影响疫苗预防效果。因此,对仔兔进行免疫接种,应在断奶后进行,而不是越早越好。
1.3 接种量过小或过大
有的养殖户为了减少疫苗费用开支,虽然进行了预防接种,但接种量过小;还有的养殖户嫌一次次接种太麻烦,索性一次接种大剂量疫苗,其结果是,免疫后仍然发生了RHD疫情。
免疫接种时,抗原用量的多少对免疫效果影响很大,原因是机体免疫水平的高低,与接种抗原量有很大关系。疫苗如果接种抗原量过小,则刺激机体产生的抗体量就少,持续的时间短,免疫效果不佳;反之,如果接种量过大,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则会抑制机体抗体的形成,出现免疫麻痹,免疫效果也不理想。
1.4 疫苗接种方法不当
有些养殖户接种疫苗时图方便省事,把要求颈部皮下接种的疫苗进行饮水或其他途径接种,结果是没有达到应有的免疫效果。
免疫接种时,同样的抗原由于进入机体的途径不同,其在机体内停留的时间及接触的组织也不一样,因而产生的抗体滴度也相差甚远。该病免疫接种一般都是采用皮下接种,既可持续刺激机体产生足量抗体,又不至于引起明显的副作用;而当采用饮水免疫使疫苗通过刺激消化道黏膜作用于机体时,仅能使黏膜下的淋巴组织产生很少量的抗体,故而不能有效地防止该病的发生。
2 疫苗质量不合格或保存不当
目前市场上出售的疫苗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单位在生产疫苗时,不严格按照疫苗的生产规范去操作,如不检测脏器病料中病毒的血凝效价,不检测疫苗的免疫保护率,不监测接种疫苗后机体产生抗体的消长规律等;更有甚者,有些不具备疫苗生产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也偷偷从事疫苗生产,这些疫苗的免疫程序很难确定,免疫效果当然也不理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