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关于养兔的补贴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账号登陆 【注册】 找回密码 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宽版
查看: 3806|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关于养兔的补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08:12: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来在网站上看到有说兔子有补贴的 不知道是真是假 有的网友说辽宁的几个大型兔场都接到补贴了一只种兔一百元  但是我问一个在****上班的朋友了
他说兔直属于特种养殖 没有补贴
估计关注兔子补贴的人肯定不少
希望有得到兔子补贴的朋友可以告诉我们怎么做怎么做才能得到补贴
最好吉林有得到补贴的朋友能和我们联系
我是吉林的 QQ570535225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顶 踩
沙发
发表于 2008-4-5 08:46:22 | 只看该作者
***为了支持养殖,对于种畜禽是有一个补贴的,但是这是要走审请,验收,你的规模和技术,场地等等是有许多要求的。
如果你达到了这个条件,个人的话,要与不要没有太多的价值。
但是对于扶贫来说,应该是很好的一个支持。但是这需要有群体、集体来审请。
(个人观点)
板凳
发表于 2008-4-5 09:51:47 | 只看该作者
哈哈,还没听说过呀!
4
发表于 2008-4-13 15:35:57 | 只看该作者

各个地方的支持不一样!

  我以听说过,但好象还没有实行过!
5
发表于 2008-4-18 10:15: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楼主 的帖子

扶贫款就有,是县镇府下发的,你的场地规模还要大才有。
6
发表于 2008-4-24 21:54:41 | 只看该作者
根据农业部《农财发(2007)第99号文件(详见本报头版)规定,在“一村一品”的养兔专业村,落实会员《百户百万元项目》,每只种兔由***补助100元,经项目落实地的相关职能部门申报领取,按照项目户给予补助。项目户自付50元(实践证明:农民出钱,他就重视,成功率就高;农民不出钱,他就不重视,成功率就低)。一户养
7
发表于 2008-4-25 19:29:52 | 只看该作者
对于补贴没听说过,但****每年对养殖户提供免息贷款,免息比例是90% 自己付10%,现在开始申请了,有想办理的可以到村委会、镇****、信用社咨询。
8
发表于 2008-4-25 21:18:40 | 只看该作者
是有补助的,我的一个朋友养兔,***补助了他1000员,一个村里就只有一个补助。《他是残疾》***的钱多的是,就看你可会拿了!
9
发表于 2008-4-26 23:57:59 | 只看该作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生猪扩繁场和种鸡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表于:2008年4月16日 14时10分12秒阅读(1)评论(0)特效:[图]本文链接:http://user.qzone.qq.com/420509260/blog/1208326212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生猪扩繁场和种鸡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改办农经〔2008〕524号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
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生猪扩繁场
和种鸡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厅)、农业(农牧、畜牧)厅(委、局、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3号)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今年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生猪扩繁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并重点向今年遭受雨雪冰冻灾害地区倾斜,同时调剂资金支持受灾地区种鸡场恢复重建。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生猪扩繁场。基础母猪饲养规模在500头以上;未发生过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远离城乡居民居住区、隔离条件较好;经营状况良好、项目资本金充足;具有地市级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一。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三)种鸡场。年出栏鸡雏1000万羽以上;未发生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远离城乡居民居住区、隔离条件较好;经营状况良好、项目资本金充足;具有地市级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各省(区、市)不得重复安排2007年已安排过中央投资的扩繁场和规模养殖场(小区)。受灾省(区、市)要向受灾严重县(市)倾斜,优先支持受灾严重的扩繁场和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生猪扩繁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猪舍、实验室改扩建、性能测定、疫病防控设施及仪器设备购置等。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三)种鸡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禽舍、实验室以及粪污处理、疫病防控等设施恢复重建。
  三、分省建设任务及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各省(区、市)具体建设任务和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详见附件三。应严格按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和项目补助标准向***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补助标准。
  各类项目的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
  (一)生猪扩繁场。根据规模大小,每个生猪扩繁场中央补助投资100万元。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分年出栏500—999头、1000—1999头、2000-2999头和3000头以上四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
  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20万元,其中:苏浙粤每个补助15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25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20万元,京津沪地区不安排。
  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40万元,其中: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30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50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40万元。
  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60万元,其中: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50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70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60万元。
  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80万元。
  考虑到云南、贵州两省的特殊情况,云南、贵州两省可适当降低年出栏规模,安排部分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重点户),中央平均补助投资仍为10万元。
  (三)种鸡场。根据规模大小,每个种鸡场中央补助投资100万元。
  中央补助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地方****要根据项目改扩建实际的规模大小,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四、项目组织申报程序和要求
  按照特事特办、适当简化程序、强化地方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的基本原则,项目申报采取以下方式:
  (一)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重点户)。按照本通知要求,省级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总体安排方案后,省级畜牧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的组织编制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的审批及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由有关市、县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联合上报省级畜牧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汇总提出审查意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各地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并确认项目无争议后,才能编制上报项目可研报告。
10
发表于 2008-4-26 23:59:48 | 只看该作者
发改办农经〔2008〕524号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
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生猪扩繁场
和种鸡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厅)、农业(农牧、畜牧)厅(委、局、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3号)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今年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生猪扩繁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并重点向今年遭受雨雪冰冻灾害地区倾斜,同时调剂资金支持受灾地区种鸡场恢复重建。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生猪扩繁场。基础母猪饲养规模在500头以上;未发生过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远离城乡居民居住区、隔离条件较好;经营状况良好、项目资本金充足;具有地市级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一。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三)种鸡场。年出栏鸡雏1000万羽以上;未发生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远离城乡居民居住区、隔离条件较好;经营状况良好、项目资本金充足;具有地市级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各省(区、市)不得重复安排2007年已安排过中央投资的扩繁场和规模养殖场(小区)。受灾省(区、市)要向受灾严重县(市)倾斜,优先支持受灾严重的扩繁场和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生猪扩繁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猪舍、实验室改扩建、性能测定、疫病防控设施及仪器设备购置等。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三)种鸡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禽舍、实验室以及粪污处理、疫病防控等设施恢复重建。
  三、分省建设任务及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各省(区、市)具体建设任务和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详见附件三。应严格按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和项目补助标准向***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补助标准。
  各类项目的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
  (一)生猪扩繁场。根据规模大小,每个生猪扩繁场中央补助投资100万元。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分年出栏500—999头、1000—1999头、2000-2999头和3000头以上四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
  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20万元,其中:苏浙粤每个补助15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25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20万元,京津沪地区不安排。
  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40万元,其中: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30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50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40万元。
  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60万元,其中: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50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70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60万元。
  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80万元。
  考虑到云南、贵州两省的特殊情况,云南、贵州两省可适当降低年出栏规模,安排部分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重点户),中央平均补助投资仍为10万元。
  (三)种鸡场。根据规模大小,每个种鸡场中央补助投资100万元。
  中央补助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地方****要根据项目改扩建实际的规模大小,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四、项目组织申报程序和要求
  按照特事特办、适当简化程序、强化地方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的基本原则,项目申报采取以下方式:
  (一)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重点户)。按照本通知要求,省级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总体安排方案后,省级畜牧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的组织编制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的审批及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由有关市、县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联合上报省级畜牧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汇总提出审查意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各地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并确认项目无争议后,才能编制上报项目可研报告。
  (二)生猪扩繁场、种鸡场。按照本通知要求,省级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于3月14日前联合上报至农业部、***发展改革委,同时,将申报文件与可研报告电子版通过农业建设信息网上报农业部。农业部于3月20日前将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文件下发到省级畜牧和发展改革部门。
  根据批复的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于3月25日前联合上报至***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逾期不报的,***将不予安排投资。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畜牧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紧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
11
发表于 2008-4-27 10:10:48 | 只看该作者
河北有的扶贫县实行周转兔,从种兔场引进种兔,无偿发给农户饲养。农户在规定时间内,向下一饲养户周转一定数量的优质种兔,原种兔及其后代均归饲养户所有。这个模式怎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客户端|Archiver|东兔养兔论坛 ( 京ICP备14009985号-3 )  

GMT+8, 2024-11-19 02:03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