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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从此不受病虫苦,兔子健康赛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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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13 13:22: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调查,一些兔场中影响仔兔成活率的疫病主要是寄生虫病,仔兔因患寄生虫病而导致的死亡率可高达30%~40%,病后存活仔兔的增重及生产性能也会受到较大影响。为此,我们制定了应用于规模化兔场的寄生虫驱虫程序,在一些地区推广应用,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驱虫程序介绍如下:
  
  一、规模化兔场驱虫程序

  
  1.对全场兔群普遍注射一次伊维菌素(杀虫星)或阿维菌素(虫克星)。
  
  2.种兔产仔前10~15天混料使用杀球灵直到仔兔断奶,同时在产仔前10~15天皮下注射伊维菌素或阿维菌素。
  
  3.仔兔断奶前1周左右皮下注射伊维菌素或阿维菌素,防止个别带虫者混群后传染。
  
  4.肉兔育肥、毛兔断奶后2~3个月内,连续使用高效抗球虫药物(莫能霉素)预防兔球虫病。仔兔混群后1周全部注射伊维菌素或阿维菌素,杀死皮内虫卵孵出的幼虫。
  
  5.毛兔每次剪毛后皮下注射阿维菌素或伊维菌素,预防内外寄生虫的传播。
  
  6.引进种兔需注射伊维菌素或阿维菌素及饲喂抗球虫药(杀球灵或莫能霉素),并隔离饲养约1个月后方可混群。
  
  二、驱虫对象

  
  1.球虫:兔寄生虫病的防治重点是球虫。4~5月龄的幼兔球虫感染率可高达100%。患病后幼兔的死亡率一般可达40%~70%,病兔长期不能康复,生长发育受到严重影响,一般可减轻体重12%~27%。
  
  2.疥螨病:疥螨病是由疥螨和耳螨寄生引起的一种慢性皮肤病。本病可致皮肤发炎、剧痒、脱毛等,影响兔只增重,甚至造成死亡。
  
  3.兔痒螨:兔痒病是由兔痒螨寄生于兔外耳道而引起的慢性皮肤病,一般只限于外耳道和外耳皮肤,但常蔓延至耳周围的头部皮肤,皮肤刮屑可见痒螨。可引起癫痫发作,甚至死亡。
  
  三、药物选择与应用原则
  
  首先应考虑选择抗虫谱宽的药物;其次是合理安排用药时间,以免用药次数过多造成应激反应;第三是选择药效好、毒副反应小、使用方便的药物。
  
  1.抗兔球虫药物:预防效果较好,毒副反应小的药物主要有莫能霉素和杀球灵。磺胺类药物虽然有较好的治疗作用,但由于长期用作预防药,易产生出血性综合症、肾损害及生长抑制等毒性反应,因此磺胺药通常宜作治疗用药物。
  
  (1)莫能霉素。属于聚醚类离子载体抗生素。莫能霉素按0.002%混于饲料中拌匀或制成颗粒饲料。饲喂1~2月龄幼兔有较好的预防作用。
  
  在球虫污染严重地区或暴发球虫病时,用0.004%剂量混于饲料中喂服可以预防和治疗兔球虫病。
  
  (2)杀球灵。其主要活性成分为氯嗪苯乙氰。以每公斤0.5毫克饲料或饮水用药即可使球虫病得到100%的控制,每公斤饲料或饮水用药1毫克是最佳选择,对预防家兔肠球虫、肝球虫均有极好的效果。对氯苯胍有抗药性的虫株对该药敏感,可使卵囊总数减少99.9%。
  
  杀球灵应作为生产中预防兔球虫病的首选药物。氯嗪苯乙氰是一种非常稳定的化合物,即使在60℃的过氧化氢中8小时亦无分解现象,置于100℃的沸水中5天,其有效成分亦不会分解流失。因此,杀球灵可以混入饲料中制作颗粒饲料,而对药效无任何影响。
  
  2.杀螨药物和驱线虫药物:主要是伊维菌素和阿维菌素,他们既可杀螨又可驱线虫,而且效果颇好。阿维菌素和伊维菌素对兔疥螨和兔痒螨的有效率为100%,用药后1周即查不到活螨,使用剂量分别为每公斤体重0.2毫克、1毫克和0.4毫克。但由于重复感染问题,需用药2次,间隔时间一般为1周左右。浇泼剂以每公斤体重0.5毫克的用量给药一次,对兔痒螨的防治效果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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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5-13 13:46:01 | 只看该作者
你好,请问你所说的杀球灵哪里有卖?
板凳
发表于 2012-5-13 13:49:10 | 只看该作者
{:4_180:}
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3 13:58:55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2-5-13 14:16:39 | 只看该作者
龟峰雪兔 发表于 2012-5-13 13:58
论坛首页的兔药广告,每个公司基本上都有卖的

哦哦,谢谢
6
发表于 2012-5-13 14:26:33 | 只看该作者
{:4_180:}
7
发表于 2012-5-13 15:30:44 | 只看该作者
{:4_180:}
8
发表于 2012-5-13 16:42:11 | 只看该作者
{:4_180:}
9
发表于 2012-5-13 19:12:49 | 只看该作者
{:4_180:}
10
发表于 2012-5-13 21:03:49 | 只看该作者
{:4_180:}
11
发表于 2012-5-13 21:30:13 | 只看该作者
{:4_180:}
12
发表于 2012-10-20 16:57:30 | 只看该作者
   【谷子林】 handshake
13
发表于 2012-10-20 19:50:48 | 只看该作者
   【谷子林】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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