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转] 地窝 养兔的管理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账号登陆 【注册】 找回密码 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宽版
查看: 2423|回复: 1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转] 地窝 养兔的管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9-2 21:19: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地窝繁育法虽然具有很多优点,但养兔的最终成败还要看人的管理。因而,加强母兔舍的管理十分重要。
1、三层笼位的循环使用。地窝繁育法母兔室一般为立式兔笼,分为三层(或二层),接地一层与地窝形成一一对应的连接。这样一、二、三层循环使用,合理运用笼位空间,方便了管理和操作。
第一层可放临产母兔和产仔18天之内的母兔。给母兔创造一个天然舒适的繁殖环境,减少外界的干扰。
中二层笼位高度适宜,便于检查和配种管理。可以安排空怀母兔或已交配完和摸胚后的母兔。
第三层是仔兔层,与人的视线相平,便于观察仔兔的生长状态。当仔兔生长到18天既开食前,将母仔同时转移到上面第三层笼位,在饲喂母兔时诱导仔兔吃食。这样可以弥补母兔的奶水不足,促进仔兔的生长。
2、母兔在产仔前4-5天可以进窝,此时母兔要轻拿轻放,将母兔直接放入地窝内,关严窝门,让母兔自己钻出地窝,进入笼内,可促使母兔提前熟习和适应地窝环境,减少应急反应。
3、临产母兔放入地窝后,要每日打开地窝盖检查,发现母兔不进地窝或者不撕毛的时,应该反复将母兔关入地窝内,以求母兔能尽快地适应地窝环境,顺利在地窝内产仔。但是仍会有极个别母兔不在地窝内产仔,则需要加倍注意。
4、母兔产仔后应该及时检查清理地窝,擦干母兔血迹,清除粪便和胎盘,拿出死胎和病伤仔兔,清点数量,作好记录。地窝繁殖每窝预留仔兔的数量,应控制在8-9只为益。有些好的母兔可以带到11—12只仔兔。在一些管理好,繁殖率高的兔场一只母兔年产商品兔50多只。
5、地窝繁育应在每日上午检查一次。如仔兔吃饱了,安静不动,数量又看的很清楚,最好不要去惊动它们,以防影响仔兔的休息。重点就要检查仔兔有没有死亡的、吃没吃饱、粪便是否正常、有没有异味和黄尿现象、有没有兔毛和草梗缠裹仔兔情况等等,要及时作好处理。注意一定要检出死兔。
6、要根据兔舍的温度变化情况,适当地增减地窝内的垫草和兔毛。夏天可少留一些毛;冬天一定要多垫草和毛,注意防寒。
7、腾空的地窝笼位要彻底清理粪便、杂草、兔毛、泥土,残食。先用火焰彻底火烧杀菌,地窝内也可以撒上少许生石灰。打开地窝上盖,晾至2-3天后,方可再继续使用。
8、地窝在使用前最好再进行一次火焰消毒,铺上些干草(铺草的量可视季节和室内的温度而定)。
虽然地窝繁育法的优点很多,但是地窝的建造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有一些兔舍的条件就不适合于地窝的建造。因此对原有场地笼具的改造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比如:当原有场地笼具不能变动时,采用的挂式产箱;如能改造笼具可以改造成仔母笼的形式;还可以改成一笼一箱的形式。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果。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2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顶 踩
沙发
发表于 2013-9-2 22:19:46 | 只看该作者
   【养兔感悟】 handshake
板凳
发表于 2013-9-2 22:44:3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4
发表于 2013-9-2 22:54:18 | 只看该作者
   【养兔感悟】 1
5
发表于 2013-9-2 23:30:50 | 只看该作者
学习
6
发表于 2013-9-3 10:37:48 | 只看该作者
我用的是地窝 感觉省事 成活率也高  感谢楼主分享经验
7
发表于 2013-9-3 10:56:58 | 只看该作者
   【养兔感悟】 1   【养兔感悟】 1   【养兔感悟】 1
8
发表于 2013-9-3 10:59:20 | 只看该作者
   【养兔感悟】 1
9
发表于 2013-9-3 11:15:07 | 只看该作者
   【养兔感悟】 1
10
发表于 2013-9-3 12:00:04 | 只看该作者
   【养兔感悟】 2
11
发表于 2013-9-3 12:24:52 | 只看该作者
看中兔子了
12
发表于 2013-9-3 19:47:31 |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3-9-3 20:23: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最落后的生产方式就是地窝。
14
发表于 2013-9-3 21:14:48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分享。
15
发表于 2013-9-3 22:30:18 | 只看该作者
的顶顶顶顶顶的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客户端|Archiver|东兔养兔论坛 ( 京ICP备14009985号-3 )  

GMT+8, 2024-11-14 05:49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