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病毒性出血症(RHD)是由兔病毒性出血症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接触性、败血性传染病,其发病率和死亡率都很高,是兔的烈性传染病之一。该病至今尚无特效的治疗药物和方法,在养殖生产中主要依靠接种脏器组织灭活疫苗进行预防,保护效果可靠。然而笔者在近几年的兔病临床诊断中,发现免疫后兔病毒性出血症病例时有发生,探析免疫失败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不按免疫程序进行接种
免疫接种是预防该病的有效手段,而良好的免疫程序是有效防止该病发生的关键。笔者发现发生兔病毒性出血症病例的养殖户在免疫接种时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1 免疫接种过晚
有的养殖户认为只要种兔免疫好了,不需要再对仔兔进行免疫,因此在繁殖前对母兔进行1~2次免疫接种,仔兔出生后直至3月龄仍未对仔兔进行免疫接种,致使兔群暴发该病。
繁殖前对母兔进行免疫接种,不仅可使母兔产生坚强的免疫力,而且哺乳仔兔可通过吮吸初乳获得免疫球蛋白,使仔兔获得被动免疫,这对保护新生仔兔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这种保护作用是有限的,大约仅能维持一个月左右。当保护期过后,如不及时进行疫苗接种,遇RHD到病毒侵染时,便会造成该病的暴发。
1.2 免疫接种过早
有的养殖户认为免疫接种越早越好,在仔兔出生后一周内便接种疫苗,以后不再进行免疫。这种免疫接种很显然忽略了母源抗体的影响。仔兔从母乳中获得的母源抗体,在保护其不受相关病原侵害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母源抗体会抑制新生仔兔合成重要的特异性抗体,从而影响疫苗预防效果。因此,对仔兔进行免疫接种,应在断奶后进行,而不是越早越好。
1.3 接种量过小或过大
有的养殖户为了减少疫苗费用开支,虽然进行了预防接种,但接种量过小;还有的养殖户嫌一次次接种太麻烦,索性一次接种大剂量疫苗,其结果是,免疫后仍然发生了RHD疫情。
免疫接种时,抗原用量的多少对免疫效果影响很大,原因是机体免疫水平的高低,与接种抗原量有很大关系。疫苗如果接种抗原量过小,则刺激机体产生的抗体量就少,持续的时间短,免疫效果不佳;反之,如果接种量过大,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则会抑制机体抗体的形成,出现免疫麻痹,免疫效果也不理想。
1.4 疫苗接种方法不当
有些养殖户接种疫苗时图方便省事,把要求颈部皮下接种的疫苗进行饮水或其他途径接种,结果是没有达到应有的免疫效果。
免疫接种时,同样的抗原由于进入机体的途径不同,其在机体内停留的时间及接触的组织也不一样,因而产生的抗体滴度也相差甚远。该病免疫接种一般都是采用皮下接种,既可持续刺激机体产生足量抗体,又不至于引起明显的副作用;而当采用饮水免疫使疫苗通过刺激消化道黏膜作用于机体时,仅能使黏膜下的淋巴组织产生很少量的抗体,故而不能有效地防止该病的发生。
2 疫苗质量不合格或保存不当
目前市场上出售的疫苗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单位在生产疫苗时,不严格按照疫苗的生产规范去操作,如不检测脏器病料中病毒的血凝效价,不检测疫苗的免疫保护率,不监测接种疫苗后机体产生抗体的消长规律等;更有甚者,有些不具备疫苗生产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也偷偷从事疫苗生产,这些疫苗的免疫程序很难确定,免疫效果当然也不理想。
另外,还有部分养殖户虽然购买的是信誉好的生产厂家的疫苗,但由于受条件所限没有按要求温度(4℃~8℃)进行贮存,这样保存的疫苗虽然没过保质期,但已失效或效力不够,致使疫苗接种后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3 接种时不考虑家兔的体质状况
部分养殖户是按照正规疫苗标签上说明的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的,但在接种时没有考虑家兔的体质状况,因而影响了防疫效果。
家兔的营养及体质状况对免疫效果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一般体格健壮和饲养管理条件良好的家兔,接种疫苗后可产生坚强的免疫力;而体质弱、有慢性病或饲养管理不当的家兔,接种疫苗后机体产生的免疫效果就差一些,原因是家兔如果营养不良,往往会降低抗体的产生和吞噬细胞的吞噬功能。因此,平时应加强家兔的饲养管理,增强机体的免疫力。
4 联合疫苗的使用
部分养殖户在预防RHD及其他传染病时,按正规疫苗标签上的说明接种了二联或三联苗,但在保护期内仍发生了RHD。
预防接种时使用联合疫苗,可一针防二病或三病,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但在安全性和免疫效果方面,联合疫苗要比单苗差一些。
综合以上免疫失败的原因,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规范,一是要加强家兔的饲养管理,家兔防疫应在正常的饲养管理条件下进行,尽量避免转窝、更换饲料、气候突变等应激因素的影响;二是要选用质量稳定的兔病毒性出血症脏器组织灭活疫苗足量接种;三是在具备从业资格的兽医指导下选用合适的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