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24# 润泽
许多养兔的朋友都有使用过人用药预防、治疗兔病的经历,包括我自己,过去,偶尔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兔专用药时也会去使用,当然,仅仅是偶尔为之,不可常用,否则,危害无穷。也经常在养兔群和YY中看和听到许多所谓的老师甚至是专家鼓励新手使用人用药,有的还专门强调人用药好用,纯粹是信口雌黄。不管你的目的是什么,是利益还是好说,还是 好为人师,这样做都是极其不负责的,更是不科学、不严谨的。许多东西是非常容易检验出效果的,不管你怎么忽悠,希望不要忽悠的超出科学的范畴,否则,迟早有一天,当新手成了老手的时候,你的骗局就会不揭自穿。当然,你也可以认为,你能够把兔种或者药卖出就可以,不管别人的结果怎么样,可是,你想过没有,在你忽悠别人的同时,你的良知也随着你的忽悠被一起卖了。其实,动物养殖是严格禁止使用人用药预防、治疗的,尤其是许多抗病毒类药,如金刚乙胺、利巴韦林、金刚烷胺、病毒灵等等。这种人、兽药颠倒混用的现象非常普遍,尤其是那些养殖户家中有亲戚或者朋友在医院工作、以及比较偏僻的朋友,因为,兔专用的药不好买,而自己又容易获得许多人用药、不花钱的药,以为这样省钱,还又不需要到处找专用兔药,又方便。事实上,兔或其他动物得了病毒类病用这些抗病毒药并非效果显著,同时还有许多目前无法辨别的副作用。临床试验证明,这些抗病毒药对兔及一般畜禽的病毒病并没有确实的预防或治疗效果,用了只能是增加了许多的养殖成本。虽然部分偶有效果,但是,副作用却远远大于实际治疗效果,这样做的代价是,自己已经在危害自己所养的兔或其他动物甚至是危害自己了,却根本不清楚危害在什么地方,在以后因使用人药而延伸出现的许多症状及病患中,很难用常规经验或者专业知识去准确的判断病因形成以及后期的准确治疗,从而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这样长期使用人用药去治疗兔或者其他动物,往往容易造成和增加了人、畜病菌毒共患感染的概率。所谓人畜共患病,既1979年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将“人畜共患病”这一概念扩大为“人兽共患病”,即:人类和脊椎动物之间自然感染与传播的疾病。人与畜禽共患疾病包括由病毒、细菌、衣原体、立克次体、支原体、螺旋体、真菌、原虫和蠕虫等病原体所引起的各种疾病。
据有关文献记载,动物传染病有200余种,其中有半数以上可以传染给人类、另有100种以上的寄生虫病也可以感染人类。目前,全世界已证实的人与动物共患传染病和寄生性动物病有250多种,其中较为重要的有89种,我国已证实的人与动物共患病约有90种。
可以非常负责的说,目前的国内养殖行业,市场成熟度已经渐趋成熟并基本完善,使用国家严令禁止的人用药去治疗兔或其他动物是违法的,国家早在2004年11月1日起就已经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其次,长期使用人药预防或治疗动物对人畜共患病的预防和治疗非常不利,一旦人畜共患病爆发蔓延起来,人类将会没有有效的保留药物可以使用。另外,人药也不是万能的,对某些动物疾病的疗效并不比兽药好到哪里去,不过是某些人的信口雌黄,根本没有半点科学依据。
如果这样,你还不如把先期的环境、预防做到位,预防做到位了,自然就减少了后期治疗性兔药的使用频率,当然,也就降低了治疗成本,因为,需要预防类的药或者疫苗,预防期限一般都长达半年左右,平均计算起来,预防成本实在了了,不过是每个兔每个月增加了几分钱的实际成本,这样做不仅仅成本低廉,最重要的是安全保险。不能把预防放在首位,单纯的以为自己的环境,经验或者技术老到,自己的兔一般不会出现问题,就算出现病了,再去治疗也不迟。这样的想法是极其错误和荒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