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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兔养殖收购合同
收购方(甲方): 签字(盖章):
养殖方(乙方): 签字(盖章):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肉兔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的备案养殖户,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供应基础母兔,统一防疫消毒、统一供应饲料、统一供应药物、统一屠宰加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按照甲方的管理办法执行。乙方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基础母兔数量不低于 只。如乙方组织其他养殖户完成承诺基础母兔数量,乙方自有基础母兔数量应达到承诺基础母兔数量的30%,养殖户的地域应限制在以乙方为中心的自然村之内。
第二条 养殖及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商品兔体重在2公斤以上,健康无病,皮毛完整。
2、养殖方需按甲方要求对基础母兔和商品兔进行编号并认真填写甲方提供的养殖管理记录表(包括产子记录、饲养用药记录、防疫消毒记录、免疫接种记录等)。
第三条 价格及结算方式
甲方应按约定优先收购乙方的商品兔。双方约定保护价,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1、价格:以甲方核定乙方的基础母兔数量为基准:100只—300只,9元/公斤; 300只—500只,9.6元/公斤; 500只—1000只,10.2元/公斤; 1000只以上,11元/公斤。
2、结算方式:乙方在交商品兔时结算。结算时甲方要扣除0.6元/公斤作为保证金,六个月后如乙方达到承诺基础母兔数量,无使用违禁药,各项养殖记录完整,无违约等情况甲方返还乙方的保证金。
第四条 交货数量
乙方保证每年每只基础母兔出栏30只—45只的商品兔供应给甲方。严禁乙方为达到数量要求而从其它地方购兔。如甲方发现乙方在其他地方收购商品兔交给甲方,则乙方购成违约。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的养殖活动有咨询和知情权;
2、甲方有随时抽验乙方的基础母兔和商品兔饲料及防疫药品的使用情况,如发现乙方使用违禁药品或兔肉中违禁药品含量超标,甲方有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在甲方的保证金。
甲方的义务
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的义务;
2、有提供养殖信息的义务;
3、有向乙方提供养殖技术的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在合同许可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独家经营权;
2、乙方有对所提供的商品兔的加工记录的知情权;
3、对甲方违反合同的行为,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责任。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的养殖要求进行规范养殖,认真填写各项表格;
2、执行甲方提供的统一管理编号;
3、乙方应及时通报疫情,保障甲方的商品兔供应。
第六条 合同解除条件
1、如甲方在合同的时间内没有按照合同执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乙方未满足甲方对商品兔质量和数量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使用违禁药品致使甲方商品药残超标的,合同自动终止;
4、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合同自动终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条款,如有违约按***有关***、法规解决。由于不可抗力或***法令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它
1、乙双方均不得以企业性质变化等原因终止或违背合同。
2、 因乙方责任没有按期交货或把货交到异地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五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生产厂家备案一份,共同遵守。
3、本合同涂改处无双方盖章或签字为无效合同条款。
以上是河北的一家公司订单养兔合同书,请大家站在我们养兔户的立场上讨论一下,指出这个合同对我们不利的地方,是否存在欺诈我们的条款.另外,现在公司的饲料价格是这样的:成兔料40公斤/66元,种兔料40公斤/69元.这样的饲料价格一只基础母兔一年出30商品兔的话,一年能争多少钱?据说可以不购买公司的种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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